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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兵,汉语词语,拼音为guān bīng,包含三重释义:一为官府的兵器,出自《韩非子·五蠹》;二为旧时泛指政府军队,常见于《三国演义》等文献;三指军队内部的军官与士兵。该词在不同语境中含义有别:先秦时期特指官制武器,如《韩非子》载官吏携“官兵”缉捕罪犯;汉晋以降扩展为政府军代称,《三国演义》等皆沿用此用法;现代语境突出军队内部关系,毛泽东提出“官兵一致”治军原则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军人政治与人格上一律平等。“官兵”一词经汉晋至明清广泛使用于军政文献。《三国演义》与明代文献均以“官兵”指代政府武装力量,现代作品中进一步强化其指代军队成员关系的语义,《虾球传》等文学著作与国防部报道中常见该用法。